運輸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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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條款:
1.依照下面載明之條款,天拓貨運及其從業人員及代理商對若干貨品之損失和損壞不負賠償責任。對于天拓貨運方面必須承擔之責任,則負責賠償金額,限于載明之金額范圍內。因此請托運人對責任及瑕疵無法明確歸揚程快遞者,于任何運送環節區域,自行投保。
2. 天拓貨運負責隨時接受托運人要求在雙方同意目的地之間運送除本條款11條規定之外的任何數據或貨物。托運人有義務依照費率標準付清運費。天拓貨運保留使用任何路線和程序運送數據或貨品之權利,亦可由繼續之運送者依其搬運、儲存和運送方法辦理數據或貨品之傳送。
3. 天拓貨運將隨時通知并拒絕為托運人運送任何天拓貨運無法接受承運之貨品(詳閱第11條)。依行業通則,天拓貨運隨時有權檢查托運人所委托運送之貨品,在實施此項權利時,天拓貨運并不保證需要運送的貨品,運送到目的地國家或地區時不會觸犯本國或這些國家之法律。
4. 天拓貨運任何運送報價費率系包括自起運地至目的地之運輸費用、提貨派送費用等,但不包括目的地城市或國家對該貨品所征收的有關稅費及相關費用。因所托運貨品而引起有關海關或相關單位的扣留、罰款、以及其它意外損失情況,此托運人應負責賠償天拓貨運因衍之罰款或損失。
5. 包裝屬于托運人當然責任,由于包裝不當以致數據或貨品損壞及遺失,應屬托運人應自行承擔之責任。天拓貨運對因包裝不善、收件人地址不詳、不正確等,將不承擔運送延誤、破損或遺失的賠償責任。
6. 托運人必須如實申報托運內容,并在托運單上準確、詳細填寫各項相關內容,否則所產生的不良后果將由托運人自行承擔,本托運單的第五聯即寄件人聯是交托貨品的憑證,憑此聯可在自交托資料或貨品之日起一個月內在交托天拓貨運辦公地點辦理查詢,逾期不再受理。
7. 天拓貨運僅是負責運送屬于托運人之資料或貨品,托運人應據此承諾,保證接受上述合約條件。如果由于托運人違反本合約以致天拓貨運遭受損失和產生費用,將由違反本合約之托運人負責賠償天拓貨運之相應損失。
8.天拓貨運對于其保管、控制期間托運人之貨品負責。因貨品運送途中延誤所造成托運人所損失,而此項延誤并非天拓貨運所能控制,如:航班取消、延誤、交通事故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則天拓貨運將不承擔責任。
9. 天拓貨運對托運無保價貨品損害賠償支付按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100元人民幣或其同等金額。如貨品實際價值高于100元人民幣時, 托運人應向天拓貨運申明價值并投保,天拓貨運將根據所申明價值收取保價費。貨品是否保價由托運方自愿選擇。如需保價,應據實填寫保價金額并交納保價費。保價貨品如損失、損壞或短少,托運人有義務向天拓貨運提供能證明貨品價值之相關文件,天拓貨運將按照據以計算實際損失之價值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100美金。天拓貨運對于貨品的商業價值和貨品的間接損失不承擔責任。
10.托運人向天拓貨運要求有關義務及責任索賠,須于貨品到達目的地之日起30日內(超過30日將視為自動放棄此項權力)。30日內得以書面形式在交托地向天拓貨運提出,并隨附相關證明材料,索賠的要求只有在運費已付清的情況下方可受理;索賠金額不得與運費相抵消。
11. 天拓貨運對下列之物品拒絕承運:國家明令禁運貨品,有礙風化之書報照片、貨幣、貴重金屬、各類有價證券、古董文物、毒品軍火、信函等。任何托運人委托天拓貨運運送此類項目,并因此使天拓貨運遭受相關國家或地區法令法規處罰,應由托運方賠償天拓貨運因此而產生之全部相關國家地區或個人向天拓貨運索賠罰款等。天拓貨運將有權決定以何種方式處理此項貨品,包括置放、退還或依相關國家地區法令法規銷毀等。本合約第2條之檢查權適用于本款條文。
12. 天拓貨運并非航空事業者,本文系是根據1929年《華沙公約》和以后年份之運送條約和立法而制定。天拓貨運僅為擔任托運人之代理者,負責將數據或貨品交給指定之航空公司,并且并不影響其代位求償之普通權力,天拓貨運有權向航空公司收回因丟失,損壞或支付費用之賠償金。對托運人所遭受之損失,由天拓貨運代表委托索要賠償。


